关于对《烟台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8-01-08 信息来源:消防支队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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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结合本市实际,对《烟台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5号。

电子邮箱:ytxfjgk@126.com

电话:0535-689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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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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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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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县市区政府(管委)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考核。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考核工作由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原则。

第五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消防基础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三个方面。

第六条?每年6月底前,市公安局根据《烟台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与《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拟定本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细则,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七条?考核工作组依照考核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方式,于每年12月底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第八条?考核采用计分制,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最高1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九条?市政府对考核结果审定,并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并作为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第十条?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不认真组织、配合考核工作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相关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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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管委)消防工作考评表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式

消防

安全

责任

政府领导责任

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全年消防工作进行部署,消防安全委员会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工作的部署、评估、督查、考核、奖惩等措施落实到位。

查阅文件、资料

部门监管责任

行政审批落实消防安全前置条件,相关部门落实消防产品、危化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监管职责,开展本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监管。

查阅文件、台帐、执法案卷

单位主体责任

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抽查社会单位

经费保障

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将消防经费足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本地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查阅文件、资料

火灾

预防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按要求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重大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

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室内外材料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实地核查

消防

组织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按要求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文员年度招收任务,按要求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灭火应急救援

按要求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按要求完成消防装备评估论证,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装备评估意见,完成消防装备年度配备任务。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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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基础

建设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各县市区和所属建制镇全部完成并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年度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和消防用水管网维护良好,功能正常。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抽查

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所有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并按照年度工作要求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达标。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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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宣传

教育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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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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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每年不少于2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的工作任务;建设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室等宣传阵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利用社会单位LED屏、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和公共娱乐场所开机、电影院放映前播放消防公益提示。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消防宣传纳入城乡公益宣传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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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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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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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宣传贯彻《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落实各部门宣传教育职责。党校、民政、人社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普、普法教育,以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镇长、街道办主任、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落实电(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消防宣传进学校、进教材、进军训、进课程。

2.中小学每学期、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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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

火灾情况

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发生亡人火灾的,示情予以扣分处理。

以市公安消防部门统计为准

年内消防工作成绩突出

在全国、全省、全市性消防工作会议上以政府名义做经验发言的、在全国、全省、全市性消防工作现场会上因政府行为被作为先进经验观摩推广的示情做加分处理。

各县市区提供明细由市公安消防部门核对

说明:1.消防站仅包括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包括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2.此表作为消防工作考核的参考,具体评分细则由公安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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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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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式

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开展针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的专项督查。

查阅文件、资料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明确本部门消防工作联络员,按要求定期上报相关信息。

在本行业、系统内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按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测试,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达标。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和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值班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接受消防业务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附加项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分管领域的社会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发生亡人火灾的,示情予以扣分处理。

以市公安消防部门统计为准

说明:此表作为消防工作考核的参考,具体评分细则由公安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市政府审定

后发各部门。

信息来源: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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